為加快公司75萬畝速生豐產造紙原料林基地建設步伐,落實國家開發(fā)銀行貸款,大會同意公司以部分固定資產向國家開發(fā)銀行申請1.38億元借款提供抵押擔保,抵押擔保的固定資產為:公司熱電站(一、二期及降壓站)、化漿和堿回收車間等固定資產做抵押,未來項目經營期以林木資產做補充抵押。
經福建武夷資產評估有限公司評估(評估基準日為2002年9月30日),熱電站固定資產評估價值為36192.04萬元,化漿、堿回收系統(tǒng)固定資產評估價值為5723.51萬元,合計提供抵押擔保的固定資產評估值為41915.55萬元,抵押期限為15年。并授權董事會在上述提供抵押擔保的固定資產評估總值41915.55萬元范圍內,按法定程序辦理資產抵押借款手續(xù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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